17
November
2021

文化和旅游部命名2021—2023年度“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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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为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,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,丰富广大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,文化和旅游部于2021年组织开展了2021—2023年度“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”评审命名工作。近日,文化和旅游部发布《关于命名2021—2023年度“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”的通知》(简称《通知》),根据评审命名工作方案,经评审和公示,决定命名北京市密云区古北口镇、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、河北省沧州市吴桥县、山西省晋中市左权县、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土默特右旗、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石牌镇、福建省南平市武夷山市、江西省赣州市兴国县、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、河南省平顶山市宝丰县、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、湖南省邵阳市隆回县虎形山瑶族乡、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武鸣区、云南省楚雄州牟定县、甘肃省张掖市肃南裕固族自治县明花乡、西藏自治区山南市乃东区泽当街道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等183个县(市、区)、乡镇(街道)为2021—2023年度“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”。
 
  《通知》要求,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、三中、四中、五中全会精神,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,创新后续建设,规范长效管理,使“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”成为推动基层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,促进文化事业、文化产业和旅游业融合发展,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,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作出新的贡献。 (文 旅)
 
来源:中国文化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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